紐約,2026年10月10日/PRNewswire/——Rosen Law Firm,一家專注於全球投資者權益的律師事務所,向以下人士或實體發出提醒:曾於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間在公開市場出售Dun & Bradstreet Holdings, Inc.(紐約證券交易所代碼:DNB,下稱「D&B」)普通股者;曾將D&B普通股換入2025年8月26日D&B與Clearlake Capital Group, L.P.關聯方合併交易、以每股9.15美元現金對價(下稱「合併」)者;及/或曾於2025年5月9日股東特別會議登記日持有D&B普通股、且其股份就合併交易進行表決或享有表決權者——務必留意2026年11月10日這一申請主導原告的截止日期。
影響何在:如果您曾出售Dun & Bradstreet普通股、在2025年5月9日持有D&B普通股,或因合併而將D&B普通股進行轉換,您可能有權獲得賠償,且無需支付任何自付費用或成本,相關費用可透過風險代理收費安排解決。
下一步行動:如欲加入Dun & Bradstreet集體訴訟,請前往https://rosenlegal.com/cases/dun-bradstreet-holdings-inc/join,或致電Phillip Kim律師免費電話866-767-3653,或發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獲取集體訴訟相關資訊。集體訴訟已經提起。若您希望擔任主導原告,必須在2026年11月10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請。主導原告是代表其他集體成員、主導訴訟進行的代表當事人。
為何選擇Rosen Law:我們鼓勵投資者挑選在領導角色方面有成功業績紀錄的合格律師。發出通知的事務所往往不具備同等經驗、資源或任何有意義的同業認可。許多此類事務所實際上並不處理證券集體訴訟,而僅是中間人,將客戶轉介給真正進行訴訟的律師事務所,或與之合作。選擇律師時請明智判斷。Rosen Law Firm代表全球投資者,業務集中於證券集體訴訟及股東衍生訴訟。Rosen Law Firm曾取得針對中國公司歷來金額最大的證券集體訴訟和解。Rosen Law Firm在2017年被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評為證券集體訴訟和解數量第一名。自2013年以來,該事務所每年均位列前四,並已為投資者追回數十億美元。僅2019年一年,該事務所就為投資者爭取到超過4.38億美元。2020年,創始合夥人Laurence Rosen被Law360評為原告律師界的巨人。該事務所多位律師獲得Lawdragon及Super Lawyers的認可。
案件詳情:該訴訟旨在為因D&B於2025年3月23日宣布合併及2025年5月13日Schedule 14A最終委託書聲明(下稱「委託書」)中涉嫌虛假、誤導性陳述及重大事實遺漏而受損的投資者追討賠償。訴狀指控,委託書及其他徵求材料在該公司及標的交易的真實價值方面誤導了投資者,包括將合併描述為常規戰略審查的產物以及對D&B的有機、公平交易意願,卻遺漏了執行主席Foley在快速出售中的個人利益。訴狀還指控,委託書遺漏了Bank of America Securities對整體出售以外更優替代方案的估值,錯誤陳述D&B董事會已批准下調公司財務預測,且未披露Foley與D&B財務及法律顧問之間長期存在的重大關聯。
如欲加入Dun & Bradstreet集體訴訟,請前往https://rosenlegal.com/cases/dun-bradstreet-holdings-inc/join,或致電Phillip Kim律師免費電話866-767-3653,或發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獲取集體訴訟相關資訊。
目前尚未有集體獲認證。在集體獲認證之前,除非您自行聘請律師,否則您並未由律師代理。您可以自行選擇律師。您也可以選擇作為缺席集體成員,目前不採取任何行動。投資者能否分享任何潛在的未來賠償,並不取決於是否擔任主導原告。
請在LinkedIn上關注我們以獲取最新動態:https://www.linkedin.com/company/the-rosen-law-firm;Twitter:https://twitter.com/rosen_firm;或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rosenlawfirm/。
律師廣告。過往結果不保證類似結果。
Laurence Rosen律師
Phillip Kim律師
The Rosen Law Firm, P.A.
275 Madison Avenue, 40th Floor
New York, NY 10016
電話:(212) 686-1060
免費電話:(866) 767-3653
傳真:(212) 202-3827
[email protected]
www.rosenlegal.com
來源:THE ROSEN LAW FIRM, P.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