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位於紐約的羅森律師事務所(Rosen Law Firm)是一家專注於全球投資者權益的律師事務所,近日向曾於二○二六年三月九日至二○二六年八月五日期間(下稱「集體訴訟期」)購入UWM Holdings Corporation(紐約證券交易所代碼:UWMC)證券的投資者發出提醒,指申請擔任主要原告的截止日期為二○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若投資者於集體訴訟期內買入UWM Holdings證券,或有資格獲得賠償,且無需自行承擔任何費用或支出,相關費用將透過風險代理收費安排處理。
有意加入UWM Holdings集體訴訟的人士,可前往 https://rosenlegal.com/cases/uwm-holdings-corporation/join,或致電Phillip Kim律師免費電話866-767-3653,亦可發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查詢集體訴訟相關資訊。目前該集體訴訟已經提起。若投資者希望擔任主要原告,必須在二○二六年十月十三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請。主要原告是代表其他集體成員主導訴訟的代表方。
羅森律師事務所鼓勵投資者選擇具備領導角色成功經驗的合格律師。該所指出,不少發出通知的律師事務所缺乏可比的經驗、資源或任何有意義的同業認可,其中許多實際上並不處理證券集體訴訟,僅是轉介客戶或與實際進行訴訟的律師事務所合作的中間人。投資者在選擇律師時應審慎考慮。羅森律師事務所代表全球投資者,業務集中於證券集體訴訟及股東衍生訴訟。該所曾達成針對中國公司歷來金額最大的證券集體訴訟和解。根據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的排名,羅森律師事務所於二○一七年的證券集體訴訟和解數量排名第一。自二○一三年起,該所每年均位列前四,並已為投資者追回數十億美元。僅二○一九年,該所便為投資者爭取超過四點三八億美元。二○二○年,創始合夥人Laurence Rosen獲law360評為原告律師界的巨擘。該所多名律師亦獲Lawdragon及Super Lawyers認可。
案件詳情方面,根據訴訟內容,被告作出重大虛假及/或誤導性陳述,及/或未有披露以下事項:(一)UWM Holdings偏離其不對抵押貸款服務權進行對沖的傳統策略,採取重大對沖倉位;(二)UWM Holdings在預期Two Harbors交易時過度對沖;(三)UWM Holdings聲稱平衡風險的努力實際上造成了過度對沖風險;(四)基於上述原因,被告關於UWM Holdings業務、營運及前景的正面陳述具重大誤導性及/或缺乏合理依據。訴訟稱,當真實細節進入市場後,投資者蒙受損失。
如欲加入UWM Holdings集體訴訟,可前往 https://rosenlegal.com/cases/uwm-holdings-corporation/join,或致電Phillip Kim律師免費電話866-767-3653,亦可發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查詢集體訴訟相關資訊。
目前尚未有任何集體獲得認證。在集體獲得認證之前,除非投資者自行聘請律師,否則不會有律師代表其權益。投資者可自行選擇律師,亦可在此階段保持缺席集體成員身分而不採取任何行動。投資者能否分享任何潛在的未來賠償,並不取決於是否擔任主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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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lip Kim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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